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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永乐 | 外面,其实是一个更大的法学院

章永乐 法意读书 2019-11-22

外面,其实是一个更大的法学院


作者:章永乐

(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,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)


*本文为作者在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届毕业生欢送典礼上的演讲

  



2019届的同学们:

 

今天,你们要毕业了。


毕业,意味着收获——收获知识,收获学位证,收获一个在全球大部分地方通行的新身份。因为这种收获,有无数大门向你们敞开。


但毕业也意味着离开:离开为你打饭的室友,离开帮你记笔记的同学,离开为你改论文、为你写推荐信,上课时而慷慨激昂,时而低首沉吟的老师,离开夜晚灯火通明的法律图书馆,离开松林的包子,燕南的坛肉,勺园的香锅,佟园的羊肉火锅,学一的宵夜,小白房的煎饼,学五的鸡腿饭——加一个鸡腿五块钱,每人限购两个。无论你将来是去国贸、金融街、陆家嘴、中环、曼哈顿,还是那曲、西海固、华阳礁,你都会怀念这些物美价廉的食物。一张饭卡,把你们的胃拴在了燕园,但你们的特权,马上就要失效了。


其实,17年前的此时此刻,我作为一个快要离开的本科生,就沉浸在收获与分离带来的情绪交织之中。那时候,我要去地球的另一面;那时候,地球感觉比今天更大。离开了北大法学院,我不知道是否以后只能拿着“院友卡”才能进校,偶尔在校园里驻足片刻,追忆似水年华。


17年之后,我已经非常释然了。在我重新思考了从离开到回来的经历之后,我明白了一个道理:走出法学院并不是那么容易的;当我们走出北大法学院,外面,其实是一个更大的法学院,为了理解这个更大的法学院,我们经常要从知识上,从精神上,回到北大法学院。


先说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法学院。镶嵌在现代学科建制中的法学院,主要研究和讲授人类社会权威机关制定/认可和实施的法律。我们的法学是围绕着某些比较确定的研究对象——但未必是统一的研究方法——而组织起来的,而且有着一整套与日常语言有距离感的术语体系,一套与朴素的常识推理不太一样的思维习惯。


但是,我们探讨的“法律”,终究离不开日常语言中的“法”这个字。汉语中的“法”字,在数千年的流变中,已经获得了极为丰富的内涵。学者们会从词源学的角度讨论 “灋” 这个古老的字形是否意味着“法平如水”,是否与凯原楼前面的神兽獬豸之间存在着关系,并由此延伸出与拉丁语的ius, 法语的droit,德语的recht 等词之间的类比。许多民族语言中的“法”字,都内在包含了一种超越实证法的公正、公平的价值意涵。法儒孟德斯鸠在《论法的精神》中告诉我们一种更为广泛的对“法”的界定: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。按照这个界定,毕业于我们北大的“两弹一星”元勋于敏,以及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,都称得上是我们的同行,他们的科学研究,何尝不是一种更广义的法学研究?


不过,在汉语中的 “法”字所承载的各种思想传统中,孟德斯鸠给出的这个宽泛的界定方式,还算不上是最大的。古印度梵语中有一个词叫Dharma,巴利语中相应的是Dhamma,它们在接近两千年前传入中国,被翻译为“法”。何谓“法”?Dharma的词根是dhar, 这个词根的意思是“保持”。对于Dharma,一个经典的解释是:“任持自性、轨生物解。”根据这个界定,不仅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的必然关系可以被称为“法”,甚至可以说,凡是一切能够保持自性的事物,都可以称为“法”。于是,汉语中有了“诸法”“有为法”“无为法”“法眼”等等说法。根据这个传统,在最宽泛的意义上,人世间一切学问都是法学,不分中外,无问西东。


你们从这里出发,走向四面八方。外面,是一个更大的法学院,它究竟有多大,取决于我们对于“法”的界定和想象究竟有多大。这个更大的法学院,和你马上就要毕业的法学院有什么差别呢?



走出校园,你马上就会感觉到的一个巨大差别是,在这个更大的法学院里,不再有清晰的老师和学生之分。生活本身教给我们世界运作的法,没有教材,没有讲义,没有分门别类的图书馆,没有代代相传的攻略笔记,但考试经常突然降临,而且题型变幻无常,角度经常刁钻刻薄。你经常陷入两难境地,但又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回答问题。用我的师弟、现在隔壁法学院任教的刘晗老师的说法,你要在“灰度空间,做出黑白决策”。


你在北大法学院里学习了婚姻家庭法,但你能够领悟情感的法、世代交替的法,经营好你的家庭吗?你在北大法学院学习到了“衡平”的概念,但在一个更大的法学院里,你能够在林林总总的价值和利益的冲突之中,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吗?你在北大法学院读了很多的判决,但在一个更大的法学院里,你能够在复杂疑难的局面下做出好的判断吗?


但是,经历考试的不仅是走出学院的毕业生,也是在我们这些在学院里面从事教学和研究的老师。新世纪以来,中国与世界关系正在经历着剧烈的变迁,正在对许多学科的知识体系产生深刻的冲击。2002年,我参加毕业典礼的时候,中国加入WTO只不过六七个月;2008年,在我回国任教的时候,中国已有“世界工厂”之名;11年之后的今天,中国在许多领域,已经在攀升国际供应链的顶端。但是,从既有的许多理论来看,中国发展的姿态似乎并不符合理论的逻辑。在这个时候,究竟要修正发展的姿态,还是修正理论的说法,我们的校园里已经有很多讨论,大家想必都有所耳闻。


与此同时,那个承载了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奇迹的国际环境,正在发生深刻、或许是难以逆转的转变。华盛顿曾经推动了后冷战时期的全球化进程,但在今天,越来越多的美国精英用怀疑的眼光看待美国自己推动的这一进程,怀疑自己吃了亏。于是,多边主义变成了单边主义,自由贸易变成了关税壁垒,环保先锋变成了气候变暖怀疑者,“群主扩群”变成了“群主退群”。受到压力的不仅是中国,更有一系列发展中国家,甚至许多传说中的发达国家,都有过“哑巴吃黄连”的经历。你会发现,原来,在国际上,像姜文在《让子弹飞》里说的那样——“站着把钱挣了”,一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。而这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是:什么是发展权?如何保障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人民的发展权?


时代提出了巨大而沉重的问题,呼唤众多学科的研究者一起回答,但法律人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力量。在今年的答辩季,我已经看到,有一些同学的毕业论文选题,已经触及到了与此相关的问题,比如说长臂管辖、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,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调整,等等。在你们走出北大法学院,走到新的岗位上的时候,你的工作可能仍然与这个巨大的问题密切相关;你接触到的信息,可能比你的老师们能够接触到的更加前沿。当你身处一个更大的法学院时,请你把你的回答告诉你的老师们,并和我们一起继续思考。


我们的法学院镶嵌在一个更大的法学院之中。我们日常的思考与讨论,本身就为大家走向一个更大的法学院提供了通道。而这是条什么样的通道呢?我在这里又要掉掉书袋,引入一个“法”的概念——来自古希腊语的Nomos,并且论证,你所毕业的北大法学院,是一个具有Nomos视野的法学院。Nomos意味着“法”,意味着“建立在空间划分之上的秩序”,意味着“习俗”,甚至意味着被人唱出来的歌。坚硬的秩序与法律,与充满韵律的歌,二者究竟有何种关联,以至于可以被同一个词语所统摄?难道看起来冷静得有点冷酷、头发通常比较少的法学家,和留着颓废的长发、放荡不羁的诗人,不是两条道上的人么?


2002年,我离开北大之后,在地球的另一面思考了这个问题,我发现,有一位北大法学院毕业生回答了这个问题。他在70年代末中国法学开始重建、尚没有多少实证法条文的时期学习法律,然而他所经历并参与的开端却有着恢弘的气度。他就是1979级本科生、1983届毕业生査海生,大家更熟悉他的笔名——海子。



就在几天之前,我和两位79级学长座谈,谈到了他们的同学海子。一位学长说:“海子,就是个孩子。” 如果说的是年龄和身材,我完全同意。1979年,海子以安徽文科状元成绩考入我们的法学院之时,只有15岁,等到他毕业的时候,年龄也不过19岁,1979级有一位人高马大的同学,见了海子,经常会把他抱起来转一圈。然而,如果说的是思想,海子并不是孩子,在许多方面甚至可以说是早熟,他思考了许多关系到人类社会大本大法的问题。


作为本院曾经的毕业生和现任教师,我对海子不仅仅是出于爱好而阅读,而是真正将他作为院史的一部分加以研究。在海子的一些短诗中,你可以看到他讨论维特根斯坦与刑法,这体现出他作为法科学生独特的知识背景。但这并不是我关注的重点。重点是,海子在毕业之后,曾在中国广阔的国土上漫游,用他的笔描绘了中国高度多元的地理空间,以及其中生长出来的丰富多样的生活方式和生命秩序,从平原上的村庄、河流,远方的草原,到星辰流溢的河西走廊,从长满胡杨树的戈壁,到坐满整个天空的青藏高原。在他的笔下,不同的地理空间产生了不同的习俗,不同的法,不同的人文景观。然而,它们都属于中国,“中国之中国”。


我又看到,在海子的诗歌《亚洲铜》中,他把我们脚下中国的土地,命名为“亚洲铜”。厚实、沉重的土地,沉默无语,承载一切,在时光的流逝与世代的更替中,让各种差异归于同一。然而,它同时承载了那些灵动的、不断重新生产出差异的力量:河流,飞鸟,野花。在诗中,海子这样召唤我们:“看见了吗?那两只白鸽子,它是屈原遗落在沙滩上的白鞋子/ 让我们——我们和河流一起,穿上它吧。” 海子呼唤我们和他一起,穿上这双鞋子,继承屈原的精神。但在这里,屈原不仅是一个楚国人,也不仅是一个中国人,他的精神属于整个亚洲。在这个时刻,中国也不仅是“中国之中国”,同时也是“亚洲之中国”。


最后,在《五月的麦地》这首诗里,海子想象了全世界的兄弟们在麦地里相聚拥抱,朗诵各自的诗歌的场景。在Nomos的视野里,朗诵各自的诗歌,也意味着交流各自的法,并且想象一种共同的法——也许是世界的“普通法”?在诗的最后,当诗人孤独一人坐在五月的麦地里时,他想到的仍然是“为众兄弟背诵中国诗歌”。在这个时刻,中国不仅是“亚洲之中国”,更是“世界之中国”。



人们常常认为,1983届毕业生海子留下的文字与思想遗产,主要属于中国文学界。然而,我要说的是,这笔遗产更属于我们这个法学院。海子用他的诗歌召唤了一种源生的、开端的力量。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,“法”奠基于有边界的空间秩序中生长出来的习俗之上,而且经常通过通神的祭司-诗人的吟唱得以表达,古希腊词Nomos或许比较好地记载了这样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体验。如果说它是“法”,它应该是一种植根于人民生活、未经异化的“法”,保持着生生不息的力量。在一个物质财富不断扩张、但异化力量也与日俱增的时代,我们需要不断地回到开端,不忘初心,汲取生生不息的力量,以防止21世纪的法律体系,变成一座如同迷宫一般错综复杂,僵硬而冰冷的城堡。


今天,你们要毕业了。


一两周之后,你们就将告别北大法学院,走向一个更大的、没有围墙和边界的法学院。我敢断定,在地理空间上,你一定会比只活了25年的海子走得更远。但无论你在何处,希望你能始终对海子诗歌中所涌现的本源性力量敞开,始终关注事物的性质和规律,并带着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热爱,在各行各业的岗位上,把公平正义的口号,变成真实世界的可执行代码。


在这个更大的法学院里,再也没有固定的师生关系。我们都是同学,我们互为师生,这正应了孔子的伟大教导: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”。而我最后的祝愿,不仅献给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们,也献给在座像我自己这样的老毕业生们,祝愿我们在这个更大的法学院里,仍然能够相互支持,不断取得并保持优秀的学业成绩。然而何谓“优秀成绩”?就如同《易经》“乾卦”所说的那样——“各正性命”,并在这一“正命”的过程中,为培育了我们的北大法学院,赢得新的光荣。


谢谢大家!



演讲人简介:章永乐,浙江乐清人。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,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(UCLA)政治学博士(2008),北京大学法学学士(2002),德国柏林高等研究院、法国南特高等研究院访问研究员。主要研究领域:外国法制史、西方法律思想史、比较宪法、近代中国宪法史、国际秩序与国际法史、古希腊罗马历史编纂学,等等。近期重点关注民族/国家建构与宪法变迁、帝国与国际法、政党与代表制、政治伦理与法律伦理等研究议题。著有《旧邦新造:1911-1917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初版,2016年第二版)《万国竞争:康有为与维也纳体系的衰变》(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),编有《大国协调及其反抗者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)、The Constitution of Ancient China(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)等,在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多篇。


图片来源:章永乐老师

技术编辑:佳绩

责任编辑:李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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